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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 56000創新管理面面觀之二:創新管理家族的起源及說明

 

本文由林于傑專利師撰寫

 

  • 2022/4/22

 

 

疫情迫使民眾改變了生活方式,相應地,社會中的各組織也主動或被動地調整其提供產品及服務模式。例如傳統消費者開始減少了原先的實體化接觸產品或服務提供者的機會,逐漸接受非實體化或電子數位化的交易模式。因此,若組織期望在後疫情時代生存或是取得先機,需要加快腳步跟隨潮流改變,運用創新來產生新的價值,滿足客戶的新需求。

 

組織的最高管理階層都能理解需要創新採能使改變的組織創造新價值,不論是改變組織內部結構、提升產品或服務,甚至是建立新的流程或是新的商業方式,都是可以發展的方向。學界數十年來也提供許多的創新理論和方法供業界採用。此外,各國標準協會也注意到除了組織過去追求產品及服務品質而於90年代興起了標準化的品管管理制度之後,也需要一套標準化的管理系統來全面化管理組織的創新過程。因此,西班牙標準協會(AENOR)開啟撰寫研發及創新的標準化管理及指標的濫觴,並於2002年率先提出UNE 166002「研發及創新管理:研發及創新管理系統要求」[i]標準及相關附件條文,旨在將系統化組織的研發及創新活動並將其整合至其一般管理系統中、組織和控制研發及創新單位與開發產品的佈局、建立研發及創新單位與其他單位的互動、展現研發及創新單位的透明度、提供組織之研發及創新活動中信任的附加價值以提升組織形象及競爭力、與其他管理系統兼容等目標。之後,西班牙標準協會也自2008年起為組織提供驗證服務,至今已有上百家國際企業獲得該認證。自西班牙的創新管理系統標準後,葡萄牙、英國、德國、法國、墨西哥等國之標準協會也爭相擬定創新管理之標準,例如葡萄牙品質組織(IPQ)制定之研發及創新管理系統(NP 4457)、英國標準協會(BSI)制定之設計管理系統之管理創新指引(BS 7000-1)等。之後,歐盟也擷取各國之經驗,其CEN/TC 389技術委員會開始擬定歐盟的創新管理創新活動標準(CEN/TS 16555),其總共分為七部分,如下表所示。

 

表一:CEN/TS 16555文件列表

CEN/TS 16555家族編號

中文文件名稱

CEN/TS 16555-1:2013

創新管理系統

CEN/TS 16555-2:2014

策略性情報管理

CEN/TS 16555-3:2014

創新思考

CEN/TS 16555-4:2014

智慧財產管理

CEN/TS 16555-5:2014

協同管理

CEN/TS 16555-6:2014

創造力管理

CEN/TS 16555-7:2015

創新管理評估

 

值得注意的是,CEN/TS 16555-4文件提供了各組織在創新管理中的智慧財產管理技術指引,協助組織辨識、獲取及保護智慧財產,進而提供組織在創新管理智慧財產管理的基本原則、提倡智慧財產管理的最佳實務並提升有效處理第三方擁有智財爭議的能力[ii]。許多歐洲企業注意到此創新管理標準,逐步導入該標準,並有學者對企業的導入開始研究。

 

另一方面,隨著科技進步,全球名列前茅的國際企業從過去的傳統製造業、金融及石化業等公司逐漸改為新興電子科技及資通訊業,企業的資產價值慢慢從有形資產轉移到無形資產。其中,無形資產中就屬智慧財產權最為重要。與此同時,雖然企業競爭越激烈,彼此的智慧財產權爭議不斷增加。因此,大家逐漸意識到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無不開始注重內部的智慧財產權管理,避免潛在的風險。然而,仍有許多企業雖然理解到智慧財產的重要性,但時常沒有組夠的知識或資源來有效管理公司的智慧財產。是以,為解決此重要課題,許多國家開始制定智慧財產管理的標準化制度,例如經濟部工業局2007年推動的台灣智慧財產管理制度(TIPS)、中國國家標準中的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GBT29490-2013),以鼓勵的方式希望各企業能符合這些標準。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標準是以羅列許多「要求」的方式讓導入組織符合所列規範後,可使組織有基本的智財保護及產出管理之能力。另外,TIPS及中國國標均是建立PDCA(Plan-Do-Check-Act)的循環流程,也期望能與其他管理系統兼容,使組織內部僅有一套作業流程,即可符合多種不同規範,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應。

 

之後,國際標準組織(ISO)也注意到創新管理多元化的發展,需要補足其他的技術層面。因此,自2013年起,由法國驗證機構AFNOR所管理之創新管理技術委員會(ISO/TC 279)參考先前各國之創新管理標準,制定創新管理的相關指引條文,並於2019年正式公布,如下表所列。

 

表二:ISO 56000家族文件列表

ISO 56000家族編號

中文文件名稱

文件狀態

ISO 56000: 2020

創新管理—基礎及名詞定義

已發佈

ISO/AWI 56001

創新管理系統—要求

制定中

ISO 56002: 2019

創新管理—指引

已發佈

ISO 56003: 2019

創新夥伴關係的工具及方法—指引

已發佈

ISO/TR 56004: 2019

創新管理評估—指引

已發佈

ISO 56005: 2020

智慧財產管理之工具及方法—指引

已發佈

ISO 56006: 2021

策略情報管理之工具及方法—指引

已發佈

ISO/DIS 56007

構思管理之工具及方法—指引

制定中

ISO/CD 56008

創新運營衡量之工具及方法—指引

制定中

ISO/DTS 56010

ISO 56000之釋例

制定中

 

ISO 56000羅列了創新管理之基礎及名詞定義,提供了一種普遍及一致性的架構,以使組織成員能理解創新管理的主要用語、定義、概念及原則;支持組織建立、實施、維持及持續性地改善創新管理系統;利於溝通及創造組織間或組織內部的創新活動的意識[iii]。藉此條文的說明,讓組織成員對創新管理條文中的用語有相同的共識,避免彼此認知錯誤,以利創新管理的有效執行。相關的主要用語例如包括:創新、創新管理、組織、政策、策略、目標等。

 

ISO 56002創新管理的重要指引,其指出創新管理系統能夠指引組織辨識其創新願景、政策、政策及目標,並建立所需之支持及過程來達成所期望的成果[iv]。條文中也提供了一種PDCA循環流程,從瞭解組織的背景(第4章)、領導(第5章)、規劃(第6章)、支持(第7章)、運營(第8章)、績效評估(第9章)、改善(第10章),不斷地執行及調整,以臻完美。值得注意的是,ISO 56002第8章中說明在執行創新倡議(innovation initiative)中所包含的五個彼此互動步驟:(1)辨識機會、(2)創建概念、(3)驗證概念、(4)發展解決方案及(5)部署解決方案。需要注意的是,這些步驟是非線性且具有疊代重複性(iteration),若在該步驟遇到問題時,亦可回歸到先前的步驟重新執行(如下圖藍色箭頭所示),以對問題產生有效的解決方案。

 

圖一:ISO 56002創新流程的五步驟


在組織進行創新時,往往需要獲得新知識、能力、技術或其他先前沒有的智慧資產資源,並可同時降低失敗的風險。因此,組織採用與其他外部單位合作以達成雙贏局面的夥伴關係,不啻是一種獲取必要資產的較佳途徑。組織可參考ISO 56003文件,其提供了創新夥伴關係的工具及方法,說明組織如何決定是否進入創新夥伴關係;辨識、評估及選擇夥伴;與夥伴的價值認知及挑戰的一致性;管理夥伴互動等內容[v]

 

ISO 56004文件中指出組織可執行創新管理評估,以更進一步瞭解創新管理、判斷目前創新管理的成效、確認是否符合內部或外部要求、或期望改善績效及提升組織價值[vi]。此外,文件亦提供了創新管理評估中的準備、執行、結論報告及如何改善評估的注意事項,以及創新管理評估所採用的人員、方法、結果的使用及呈現方式。

 

當要有效利用並保護創新流程產生的智慧財產成果時,組織應該採用適合的方式進行智慧財產管理,有效提升創新、保護創新成果並避免外在風險。ISO 56005「創新管理之智慧財產管理之方法及工具-指引」為2020年11月正式發佈之文件,提供了組織在創新管理系統中,嵌入智慧財產管理的各事項中[vii]

 

詳細來說,ISO 56005的第四章說明組織應瞭解本身的與智慧財產相關的內外部議題及利害關係人的需求及期待,以建立兼顧智財文化、人力資本、財務及法律考量的創新管理系統。第五章說明領導階層擬定智財策略的注意事項。第六章為本文件最重要的部分,其詳細說明創新流程中的(1)辨識機會、(2)創建概念、(3)驗證概念、(4)發展解決方案及(5)部署解決方案的每個步驟中智財投入、具體做法及產出,以使智財權責人員理解智慧財產在創新流程中的具體實施作法。

 

ISO 56005另外提供六個附錄,提供了智財管理中詳細的實際作法,供相關人員參考,其中包括:(A)用於發明記錄和揭露的工具和方法;(B)用於智財產生、取得及維護的工具和方法;(C)用於智財檢索的工具及方法;(D)用於智財權評價的工具及方法;(E)用於智財風險管理的工具及方法;(F)用於智財運用的工具及方法。組織人員可以利用這些附錄的指引,將這些工具實際應用的日常的智慧財產管理工作當中。

 

ISO 56006文件「策略性情報管理之工具及方法」提供了支持在創新管理中支持策略性情報的指引,其旨在解決在策略性及操作性層級上關於策略性情報之議題[viii]。本文件的使用可創造支持組織內創新的一種策略性情報管理的策略;建立一種策略性情報管理,以支持在創新管理系統及相關創新過程中的創新活動及倡議;應用策略情報工具及方法,以支持在創新管理系統及相關創新過程中的創新活動及倡議(initiative)。

 

最後,ISO預計在未來發佈「創新管理系統—要求」、「構思管理之工具及方法—指引」、「創新運營衡量之工具及方法—指引」、「ISO 56000之釋例」等文件,吾人將拭目以待,更能瞭解創新管理的實際運作,以健全創新管理系統。

 

 

[i] CEN/TS 16555-4資料來源:西班牙標準協會官網,網址:https://www.en.aenor.com/certificacion/idi/gestion-idi,最後瀏覽時間:2022年4月15日

[ii] ISO 56002資料來源:ISO官網,網址:https://www.en-standard.eu/pd-cen-ts-16555-4-2014-innovation-management-intellectual-property-management/,最後瀏覽時間:2022年4月15日

[iii] ISO 56000資料來源:ISO官網,網址:https://www.iso.org/standard/69315.html,最後瀏覽時間:2022年4月15日

[iv] ISO 56002資料來源:ISO官網,網址:https://www.iso.org/standard/68221.html,最後瀏覽時間:2022年4月15日

[v] ISO 56003資料來源:ISO官網,網址:https://www.iso.org/standard/68929.html,最後瀏覽時間:2022年4月15日

[vi] ISO 56004資料來源:ISO官網,網址:https://www.iso.org/standard/69921.html,最後瀏覽時間:2022年4月15日

[vii] ISO 56005資料來源:ISO官網,網址:https://www.iso.org/standard/72761.html,最後瀏覽時間:2022年4月15日

[viii] ISO 56006資料來源:ISO官網,網址:https://www.iso.org/standard/72621.html,最後瀏覽時間: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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